12月16日,按照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青海省中藏医药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和安排,省中藏医药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华旦诺尔桑率督导检查组成员一行3人,对我院2020-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展开督导检查。
省中藏医药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华旦诺尔桑传达了省中藏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督导检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及程序,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访谈、实地查看及查阅会计资料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
院党委书记宋志强对督导检查组到我院进行专项检查表示热烈欢迎,副院长万玛拉旦对医院2020-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人才培养补助资金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向督导检查组进行了全面汇报。
随后,督导检查组一行在副院长万玛拉旦的陪同下前往藏医药文化建设相关展厅,实地了解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专家组一致对医院藏医药文化建设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督导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保证齐抓共管;二是强化责任主体,责任到人,逐级传导压力;三是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快推进支付进度。